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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中天开“百家骂坛” 先骂李辉再批余秋雨

http://www.insun.com.cn  Nadia  发布于21小时前  互联网  关注度

导  读

余秋雨先生的公民权利,仍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。比方说,称其为“余首骗”,就甚为不妥。真相大白之前,还是“无罪推定”为好。至于“余含泪”或“含泪大师”,我个人认为,这个可以有。正如有人叫我“易超男”,我就算一百个不愿意,也只能一笑了之。出来混,是要还的,余先生得包涵一点。阁下总算“含泪”过,也曾自称从老师“退居”大师,比起我来,不算冤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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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两天,易中天在网友眼里变成了“易愤青”,一周前,他先是质疑因为“文怀沙造假”而走入公众视野的李辉,3次发表博文质疑李辉“飙车”。昨日,他又发表博文调侃起了因为“假捐门”而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余秋雨。

  调侃余秋雨:出来混,总是要还的

  《余秋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》这篇博文是易中天于昨日上午11时上传的。易中天与余秋雨,光这两个“大师级”的名字,就足够吸引眼球。

  在博文中,易中天对余秋雨极尽调侃,以自己被称为“易超男”为例,从余秋雨的身份说起,认为“出来混,总是要还的”,称大家称余秋雨为“余首骗”是不妥的,不过“余含泪”或者“含泪大师”是可以的。

  就“假捐门”事件来说,易中天认为,最适合余秋雨的身份还是“公民”。在博文中,易中天给余秋雨提了四条建议。易中天认为,作为公民,捐款是权利,不是义务,所以余秋雨就算一文不捐,大家也不能说三道四。但是余秋雨不能诈捐。因为如果扬言捐款多少万,又分文不见,那就涉嫌“欺诈”,即骗取公众的爱戴和同情。而对于公众对余秋雨的质疑,易中天则认为在情在理。因为公开捐款不是隐私,发生在公共空间,赢得了公众的赞美和支持,那就必须在公共空间接受监督和质疑。对于公众的质疑,易中天希望余秋雨必须回应,因为“公开捐款”,其中已涉及到公德、公义、公信力以及公众的回报,余秋雨公民必须面对监督和质疑,“这是余秋雨的公民义务。”

  对于余秋雨拿质疑者的动机和身份说事,易中天“客气”地表示,此举是“小沈阳的裤子”——跑偏了!余秋雨应尽快拿出“捐款早已如期到位”的确凿证据,以息众怒,以正视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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